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甘教助函〔2023〕46号)文件精神,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优中选优为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结合学院筑梦奖学金初筛原则和标准: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2.全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3.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情况;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5.2022年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6.2023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7.同一学年内,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奖补专项;8.除重大变故外,同等条件下按照本学年在校期间智育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在班级总人数的排名占比从低到高依次筛选;9.依据专业具体学生人数确定汉语言文学专业名额3人、历史学1人、汉语国际教育1人。
经团学办审核,并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推荐张雪鹏等5名同学通过筑梦奖学金初筛并上报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11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按以下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931-5108927、13919289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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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日